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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管理警钟长鸣 责任重于泰山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2009年4月21日下午2:00,在北四阶梯召开了关于在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学院领导赵克让、陈宝明、保卫处翁处长及各系领导和全体班主任参加了动员会,会议由陈宝明院长主持。
 动员会上,陈院长结合我院的有关情况,通报了北京近期发生的多起不安全事故,并传达了4月15日学院召开的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以及执行院长廖院长参加北京市教委召开的关于安全稳定会议的精神。对“安全教育月”活动作了具体部署。
 
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抓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对于加强学院校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学生安全地度过大学生活。
陈院长结合北京各高校周边环境,有针对性的分析了各种不安全因素,指出,很有必要在学生和班主任中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和必要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全面宣传安全教育,强调“交通安全人命关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每个班都要召开以“危险就在身边”为主题的班会,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责任到人,要求各班一定要清楚学生的去向,严禁我院学生给其他民办院校和培训机构招生,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班主任要和宿管老师接触、彻底清查外住学生,动员其搬回学校,对于屡教不改的要通知家长并按《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杜绝学生未经请假离校的现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对私自离校经教育无效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开除。
在讲话中对学生请假离校也做了具体要求,学生提出请假,一定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听取家长的意见,得到家长同意方可办理请假离校手续;有事外出的要有假条,在外打工搞勤工俭学的学生必须有家长的同意和本人的书面保证。
陈院长强调,各位系领导一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告诉大家领导应该具备的素质是“我能做到的不要求每个同志做到,因为我是领导,应该是单位里做的最好的;但我要求大家做到的,我一定首先做到,因为我是领导,行动是最好的号召。”                                                                                                                                                                                     
学生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教育更是重中之重,应时时刻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中,时刻不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院各项教学工作的在正常运行,才能让学生安心,让家长放心。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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